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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法定?

用户:149****1981 漳州市 2024-04-27 22:16 保险理赔 浏览量:46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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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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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亡原因

根据《民法典》第1234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金应当支付给其近亲属。

二、受益人的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1269条的规定,遗产的分割应当遵循法定顺序,包括: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第三顺位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果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没有遗嘱指定其他继承人,那么遗产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应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或第二顺位继承人。

三、保险金支付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1278条的规定,受益人领取保险金时,应当将保险金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或者指定的金融工具,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保险金应当优先支付因被保险人身故产生的相关费用和丧葬费用。

四、受益人的管理

根据《民法典》第1279条的规定,保险金由受益人管理和使用,受益人应当妥善保管保险金,并防止滥用或损失。受益人也可以委托他人管理保险金。

五、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280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对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权要求受益人及时支付保险金。

总结:

:在被保险人死亡后,若不能确定保险金的受益人,则需要遵循法定的顺序进行分配,且受益人应对保险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对此负有责任。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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