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知情同意**:根据《民法典》第158条,订立保险合同,投保人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若受益人是蓄谋已久的,必须在投保时或合同变更时,被保险人对变更行为知情并同意。否则,合同可能因违背自愿原则而无效。
1:恶意欺诈《民法典》第159条规定,保险合同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如果受益人的选择是为了个人非法目的,如诈骗、谋杀等,这样的保险合同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而被宣告无效。
2:合同变更《民法典》第548条,合同内容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如果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私自将受益人改为蓄谋已久的人,可能导致变更行为无效。
3:保险金支付条件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保险金的请求权仅限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若受益人蓄谋已久,其领取保险金的行为可能因为缺乏合法利益而被法院拒绝。
4:司法审查若争议发生,法院会根据《民法典》第1356条进行审查,判断保险合同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若确认违法,合同可能被撤销,受益人无法获得保险金。
总结::蓄谋已久的保险受益人在法律上可能存在合同效力问题,需要确保所有行为符合自愿、真实、无欺诈的原则,否则可能会面临保险合同无效或保险金请求权受限的风险。同时,任何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保险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格审查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