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1:权利层面根据《民法典》和《保险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享有指定受益人的法定权利,线上保险作为保险产品的销售和服务方式之一,不应限制此基本权利的行使。
2:操作层面《保险法》第41条明确了受益人变更需书面通知保险人,而《电子签名法》确认了电子形式的书面效力。因此,线上保险平台应提供便捷的电子化操作界面,允许用户在线指定或变更受益人。
3:效力层面只要满足《电子签名法》对数据电文的要求,线上指定受益人的操作与传统纸质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会因线上操作而影响受益人指定的有效性。
4:监管层面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相关监管文件(如《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强调保护消费者权益,鼓励保险公司提升服务效率。线上指定受益人既符合监管导向,也有利于提高保险服务透明度和客户满意度。
5:司法实践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对线上交易的认可度不断提高,对于涉及线上指定受益人的保险纠纷,法院通常会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认可其法律效力。
总结:综上所述,从法律依据、权利层面、操作层面、效力层面及监管、司法实践等五个方面来看,线上保险完全支持并应当允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通过合法有效的电子方式,在线上完成受益人的指定或变更,该操作具备充分的法律效力,受到《民法典》《保险法》《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全面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