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可以由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行为是合同的一部分,虽然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必须由受益人签字,但为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避免纠纷,受益人的确认和同意通常被视为良好实践。
2. 权利确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指出,遗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应当接受或者放弃继承。若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被明确指定,签字可视为其对权利的确认,表明他们了解并愿意接受可能的保险金。
3. 意思表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条款。受益人签字能体现其对合同内容的理解和同意,符合意思表示的真实原则。
4. 防范纠纷:《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受益人签字可作为防范未来纠纷的重要证据,保护各方权益。
5. 证据效力:《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受益人的签字作为书证,具有法律效力,有助于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
总结::虽然《民法典》未直接要求保险指定受益人必须签字,但从合同效力、权利确认、意思表示、防范纠纷和证据效力等角度考虑,受益人的签字是推荐的做法,有利于保障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减少潜在的法律风险。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通常会要求受益人签字以确保其知情权和同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