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通常是保险公司的代表或者被保险人的授权人员。根据中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受益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指定其他人为其保险权益的接受者。但是,如果保险受益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指定接收者,那么保险公司在收到新的保险申请后,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将保险金分配给指定的接收者。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保险受益人不能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保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这是因为,作为保险受益人,他们的权益受到保险合同的保护,不能因为自身的利益而违反保险合同的规定。因此,他们只能通过保险公司来完成保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其次,从《保险法》的角度来看,保险受益人有以下的权利:
1. 享有保险金支付请求权:保险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支付保险金的要求。
2. 授权他人代为行使权利:如果因意外事件导致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受益人可以选择委托他人代为行使支付保险金的权利。
3. 具备保险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权利:如果保险受益人认为保险合同的某一项内容不合理或者不公平,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变更或者解除。
4. 可以以书面形式将自己的意愿通知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受益人想要改变保险合同的内容,或者希望将保险金分给其他的接收者,他们可以在书面的形式下把自己的意愿通知保险公司。
再次,从《民法典》的角度来看,保险受益人也有以下的权利:
1. 享有保险金支付请求权:只要保险合同有效,保险受益人都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支付保险金的要求。
2. 授权他人代为行使权利:如果因意外事件导致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受益人可以选择委托他人代为行使支付保险金的权利。
3. 可以以书面形式将自己的意愿通知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受益人想要改变保险合同的内容,或者希望将保险金分给其他的接收者,他们可以在书面的形式下把自己的意愿通知保险公司。
综上所述,保险受益人可以指定其他人为其保险权益的接受者。这是符合《保险法》规定的,也是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但是在具体的操作中,保险受益人需要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来进行,不能随意更改保险合同的内容。同时,保险受益人也需要遵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受益人可以指定其他人为其保险权益的接受者。这是符合《保险法》规定的,也是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但是在具体的操作中,保险受益人需要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来进行,不能随意更改保险合同的内容。同时,保险受益人也需要遵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