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概述:用户想要了解“采矿压覆”相关的法律问题,具体涉及五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压覆矿产资源的定义、审批程序、补偿标准、法律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压覆矿产资源定义:根据《矿产资源法》第33条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号),压覆矿产资源是指因建设工程实施后导致其下已设立矿业权的矿产资源无法开采的矿产资源。
审批程序:根据《矿产资源压覆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0〕38号),建设项目需要压覆已设置矿业权矿产资源的,应当进行压覆评估,并由建设单位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未经批准不得压覆。
补偿标准:《矿产资源压覆管理办法》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实践中通常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地方相关补偿规定,结合被压覆矿产的价值、剩余储量等因素确定补偿金额。
法律责任:违反相关规定压覆矿产资源的,依据《矿产资源法》第42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
解决争议方式:对于压覆矿产资源引发的补偿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权利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来寻求司法救济。
总结:压覆矿产资源需经法定程序审批,违规压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补偿问题复杂且需结合实际情况评判,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我国目前在该领域的法律规定尚待细化和完善,实践中往往依赖于各地政策和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