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险中的“重疾受益”是指当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障期限内罹患了保险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保险金给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的条款。以下是资深高级律师从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1. 合同主体与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在重疾险中,若被保险人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则需履行支付保险金的义务。
2. 保险责任范围:依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保监会令〔2011〕年第3号)第十一条规定:“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应当包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初次发生,并明确列明各类重大疾病的定义和赔付条件。”因此,在重疾受益条款下,只有符合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类型和状态,保险公司才需支付保险金。
3. 确诊标准与理赔程序:参照《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4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制定清晰、明确、易于理解的重大疾病诊断标准和理赔程序。”也就是说,被保险人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确诊证明及相关资料,经保险公司审核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后,方可享有重疾受益权益。
4. 受益人确定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该指定无效。” 因此,在重疾险中,被保险人可以自行选择并指定受益人,一旦罹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向指定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5. 终止与解除情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条的规定,除非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否则在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并获得赔付后,保险合同通常不会自动终止。但如果存在欺诈、隐瞒病情等情形,保险公司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保险金。
综上所述,平安保险重疾受益是指在被保险人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给被保险人或其指定受益人,这一权益受到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约束,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总结:综上所述,平安保险重疾受益是指在被保险人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给被保险人或其指定受益人,这一权益受到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约束,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