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继承权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保险公司赔偿给死者配偶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遗产分割权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遗嘱另有规定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也就是说,当无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三、死亡赔偿金归属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意外事件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侵权人无法确定或者未明确侵权人的,由受益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
四、死者的精神损失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致残的,赔偿义务人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其他依法必要的赔偿费用。”因此,保险公司应该支付受益人精神损失费。
五、死者的遗产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房屋、汽车、银行存款、股权等。”因此,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应归属于死者的遗产。
总结::保险公司应对死者的配偶和受益人提供死亡赔偿金,并支付死者的遗产作为受益人的继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