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是保险合同中的核心角色。以下是从五个方面对保险人、受益人关系图进行分析,主要依据《民法典》:
1:合同订立- 《民法典》第1398条:保险合同由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人。
2:受益人指定- 第1399条: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保险人不得变更受益人。
3:保险金给付- 第1403条: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的,保险金作为遗产,但若已指定受益人,应直接给付受益人。
4:受益人权益保护- 《民法典》第1411条:受益人对保险金享有专属性,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金不得用于清偿债务。
5:变更或撤销- 受益人可以通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同意进行变更,但须遵守法定程序,如通知保险人并提供相关证明。
总结::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之间的关系在《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涉及合同订立、受益人指定、保险金给付、权益保护和变更等方面。理解并尊重这些法律规定,有助于确保各方权益的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