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在购买保险时未明确指定受益人,那么这个保险的受益人将根据平均分割的原则由夫妻双方共同确定。
二、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离婚后因一方的抚养问题导致需要再次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除外。如果夫妻双方在购买保险时未明确指定受益人,那么对于夫妻双方在离婚后的共同财产,即使其同意再次起诉要求分割,法院也可能不会判决分割。
三、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必须公平公正,不得欺诈、胁迫等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在购买保险时未明确指定受益人,那么这个保险的受益权也将属于对方。
四、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均有权探望子女,并且需要与子女生活在一起,除非有特殊原因。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在购买保险时未明确指定受益人,那么妻子可能有权要求丈夫将其视为子女,由他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五、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或者履行赠与合同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在购买保险时未明确指定受益人,那么这个保险的受益权将会归受赠人所有。
总的来说,夫妻双方在购买保险时未明确指定受益人,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如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应承认共同财产中的部分份额为受益人的财产权益、如果发生纠纷应该如何解决等。因此,在购买保险时,夫妻双方应当确保清楚地知道受益人的归属。
总结:总的来说,夫妻双方在购买保险时未明确指定受益人,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如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应承认共同财产中的部分份额为受益人的财产权益、如果发生纠纷应该如何解决等。因此,在购买保险时,夫妻双方应当确保清楚地知道受益人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