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中,没有直接规定保险金必须由法定继承人来领取。然而,《保险法》第19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金额进行调整。”这意味着如果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存在隐瞒重大事实或误导性的行为,那么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2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受益人的年龄不满60周岁的,以受益人的近亲属为受益人;(二)受益人的年龄不满80周岁的,以受益人的配偶和子女为受益人;(三)受益人的年龄不满100周岁的,以受益人的父母为受益人;(四)受益人已满100周岁的,以父母之外的其他近亲属为受益人。”
因此,即使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受益人只能由法定继承人领取,但如果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存在隐瞒重大事实或误导性的行为,且并未尽到必要的如实告知义务,那么仍然有可能将保险金作为遗产分配给非法定继承人。
总结:来说,虽然《保险法》并没有明确禁止保险金必须由法定继承人来领取,但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尽到如实告知义务,否则可能面临丧失保险金的风险。而受益人如果选择放弃受益权,则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将保险金视为遗产分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保险合同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因此在具体操作时还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