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若未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身故保险金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
1:指定受益人根据第一百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有权指定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无需其他继承人同意。
2:唯一受益人如指定单一受益人,根据第一百四十三条,该受益人享有保险金的全部权益,除非被保险人生前另有明确书面指定或法律规定变更。
3:受益人的变更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有权随时变更受益人,但应当通知保险人并经其书面同意。保险人有合理理由认为变更可能损害保险利益的,可以拒绝。
4:受益人的丧失资格如果受益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后丧失继承权或权利能力,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保险金应按法定继承顺序处理。
总结::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范围和权利受《民法典》严格规范,包括法定继承、指定受益、变更权以及受益人资格的考量。在实际操作中,务必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保险权益的明确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