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权益
1. 《民法典》第186条:“因人身伤害而产生的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侵权责任法。”
2. 《民法典》第197条:“侵害他人的人身权或者财产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 《民法典》第201条:“死者近亲属可以代为提起诉讼。”
二、生存权利
1. 《民法典》第188条:“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2. 《民法典》第191条:“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受害人有权请求侵权人给予适当的补偿。”
三、身体权
1. 《民法典》第189条:“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法律保护。”
2. 《民法典》第191条:“国家保护自然人的身体健康不受侵犯。”
四、健康权
1. 《民法典》第186条:“因人身伤害而产生的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侵权责任法。”
2. 《民法典》第190条:“侵害健康权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五、性骚扰
1. 《反骚扰法》第3条:“侵害妇女和儿童的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属于反骚扰行为。”
2. 《民法典》第193条:“对妇女实施性骚扰,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
结论:
在任何情况下,受益人都有权向侵害其利益的主体要求赔偿。无论是在人身伤害中还是在财产损害中,无论是通过侵害自己的人身权还是财产权,或者是侵害自己的身体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都可以向侵害者提出赔偿请求。同时,受害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提起诉讼。
总结:在任何情况下,受益人都有权向侵害其利益的主体要求赔偿。无论是在人身伤害中还是在财产损害中,无论是通过侵害自己的人身权还是财产权,或者是侵害自己的身体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都可以向侵害者提出赔偿请求。同时,受害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