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险合同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部队保险金的受益人应由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明确指定,此指定具有法律效力。
1:受益人的确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若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未明确受益人,或者在去世后,其遗产包括保险金,那么将按照《民法典》的继承规则处理,可能需要查看其遗嘱内容。
2:受益权的转让和变更《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内容。因此,投保人在保险期间有权变更受益人,但需通知保险公司并得到其同意。
3:权益保护《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四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受益人行使权利或获取保险赔偿。
4:争议解决《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对受益人认定有争议,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总结::部队保险金受益人的确定和权益行使,主要依据《民法典》中的合同法、继承法和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明确受益人,如需变更,需遵循法定程序。受益人的权益受法律保护,若有争议,可诉诸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