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风险告知书**
1:受益权变更风险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有权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内,经保险人同意,变更保险受益人。若未及时关注并确认相关变更通知,您的受益权可能受到影响。建议定期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沟通,了解保险权益变动情况。
2:受益顺序与份额风险《民法典》第1182条规定,保险合同可约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无明确约定,各受益人将平均享有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前序受益人已先于其死亡,而您对受益顺序调整不知情,可能影响您的保险金分配。
3:受益人资格丧失风险根据《民法典》第1185条,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将丧失受益权。此外,若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有严重虐待行为,法院可根据《民法典》第1098条剥夺其受益权。请您务必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违法行为导致受益权丧失。
4:保险合同效力争议风险根据《民法典》第1186条,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若因此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您的受益权也将受到影响。建议了解并监督投保人是否如实履行告知义务,以保障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5:保险金给付纠纷风险若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拒绝赔付或就赔付金额产生争议,您需依据《民法典》第687条、第688条,准备相关证据材料,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必要时,可委托专业律师协助解决保险金给付纠纷。
总结:资深高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