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保险中,通常默认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这是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进行确定的。
1. 第一百三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无责任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责任方为机动车驾驶人并且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不影响其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赔偿责任。
2. 第一百四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本法规定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重要情况的,由保险公司对因未如实告知而增加的保险费或者赔偿限额,拒绝或者迟延支付的,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
3.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和受害人应当立即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必要时,可以自行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请求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5. 以上所有法律规定均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但随着《民法典》的出台,对保险公司的要求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的规定还需要参照实际操作和法律解释。
总结:5. 以上所有法律规定均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但随着《民法典》的出台,对保险公司的要求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的规定还需要参照实际操作和法律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