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婴儿保险时,受益人的设定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环节。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受益人的确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对于婴儿保险而言,由于婴儿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通常是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作为投保人进行指定受益人。
2:优先顺序和份额同一份保险可以设置一个或多个受益人,并可分配不同的受益比例。如《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变更受益人权利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有权申请变更受益人,但须经保险公司同意并书面记录。《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4:受益人的年龄与资格限制尽管法律并未对受益人的最低年龄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考虑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问题,若设定未成年为受益人,可能需要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相关权利。
5:受益人的权益保障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需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如《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总结:综上所述,在为婴儿购买保险时,受益人应由具备投保资格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指定,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受益人及受益顺序、份额。同时,受益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享有受领保险金的权利,并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