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寿保险老人综合险通常由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在合同中约定,并且根据双方的意愿设立受益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受益人有权要求分割保险金。
1.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产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可以请求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分配保险金:(一)受益人放弃受益权;(二)受益人指定他人作为受益人;(三)保险合同未约定受益顺序。”
2.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和其他应得利益,以满足受益人的需要。”
3.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依照本法规定确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的,其遗嘱生效前的所得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遗嘱生效后的所得由法定继承人和被保险人协商决定如何分配。”
4.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死亡的,没有其他受益人或者受益人为其指定受益人的,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5.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明确指定受益人,在生存期间享有保险金支付请求权的,视为默认受益人。”
以上五个条款都是关于福寿保险老人综合险受益人分配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条款是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制定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实际情况的影响。如果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受益人分配产生争议,应该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总结:以上五个条款都是关于福寿保险老人综合险受益人分配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条款是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制定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实际情况的影响。如果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受益人分配产生争议,应该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