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法
1. 第一百八十九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或者参加社会活动需要接受专门照顾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特别扶养。双方应当就这种特殊扶养达成书面协议。
2. 第一百九十一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益。
二、婚姻法
1.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2. 第十八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事实的,即使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继承法
1. 第一百三十四条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丧葬费等费用,属于遗产范围。
2. 第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是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四、保险法
1.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保险金作为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给付义务,只能用于支付因保险事故导致的直接损失,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五、民法典
1.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可以在婚前、婚后或离婚后明确财产归属。
2.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应当分别管理、区别使用。
- 双方的经济能力和意愿;
- 债务承担能力;
- 保护遗产的价值;
- 尊重保险合同规定。同时,还需要遵循法律规定,避免引发纠纷。
总结:- 尊重保险合同规定。同时,还需要遵循法律规定,避免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