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规定
1. 《民法典》第827条:“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纯获利益或者与他人的利害关系无关的行为除外。”此处明确规定了有权代理。
2. 《民法典》第836条:“自然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其他民事法律行为时,可以依法选择代理或者自己行使代理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债务一方不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婚姻法》规定
1. 《婚姻法》第19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规定另有规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一致的权利和义务。
2. 《婚姻法》第35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在离婚时可以自由协商财产分割问题。
三、《继承法》规定
1. 《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
2. 《继承法》第11条:“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视为儿媳对公婆的适当财产继承。”丧偶儿媳在继承房产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地位。
四、《合同法》规定
1. 《合同法》第91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这里的“先履行义务”是指相对应于合同约定的第一义务方。
2. 《合同法》第95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若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债权人可以根据此原则提前解除债务人对对方的不当执行行为。
查保险受益人手机查询系统可以从五个方面来分析:
1. 法律依据原文:《民法典》第827条,《婚姻法》第19条,《继承法》第10条,《合同法》第91条。
2. 法律适用对象: 查保险受益人手机查询系统适用于具备相关知识及权限的个人或组织。
3. 法律效力:查保险受益人手机查询系统有效。
4. 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特定应用商店下载并安装相应的应用程序,通过手机号进行查询。具体操作步骤可参照该软件的应用说明或向开发者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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