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权利保障
1. 受益人在知道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依法应当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有权向保险公司要求支付保险金。
2. 受益人有权书面决定自己是否接受保险公司的赔偿请求,并明确在必要时将这个决定通知保险人。
二、合同解除与终止
1. 如果受益人在任何时候知道被保险人死亡,他/她有权书面解除与保险人的保险合同。
2. 如果受益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行使保险金支付请求权,或者不接受保险公司的赔偿请求,保险人可以提前解除保险合同。
三、受益人获得保险金的权利
1. 受益人可以请求保险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全部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死亡,受益人有权一次性领取所有的保险金。
2. 除本条第一款规定外,如果受益人不是直接或间接地从被保险人那里得到保险金,则他/她的收入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支付保险金。
四、保险金的支付义务
1. 在任何情况下,保险公司都有义务按时、足额地支付保险金给受益人。
2. 如果受益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去世,保险公司有义务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金。
五、法律责任
1. 如果受益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行使保险金支付请求权,或者拒绝保险公司的赔偿请求,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受益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民法典》规定了受益人在获得保险金的权利、合同解除与终止以及获得保险金的权利等方面的基本权利。同时,保险人也负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保险金的义务,并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受益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结:综上所述,《民法典》规定了受益人在获得保险金的权利、合同解除与终止以及获得保险金的权利等方面的基本权利。同时,保险人也负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保险金的义务,并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受益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