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大致是关于在中国进行涉外民商事诉讼过程中,当一审判决不满并上诉至二审时的具体程序、法律适用和可能的争议焦点。以下是资深高级律师对此的详细分析:
法律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2020修正)第266条,涉外民事诉讼应当依照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或者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适用的法律。如无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
二审程序:《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对第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提交书面上诉状。
程序审查:二审法院主要审查一审裁判的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以及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民事诉讼法》第184条规定,对未经开庭审理直接作出的判决,当事人有权申请再审。
证据规则:《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涉外案件可能涉及不同国家的证据效力问题。
时限与管辖:《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二审期限为三个月,自收到上诉状之日算起。对于涉外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二审法院,或直接审理。
总结:涉外民商事诉讼的二审程序注重法律适用的灵活性,强调程序公正和事实清晰,并严格遵循法定的上诉期限和管辖规定。同时,证据的收集和审查也是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