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概述:该问题询问的是,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台湾居民是否被视为外国人,并按照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处理。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法律地位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条,“对享有独立主权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居民,其在内地进行民事诉讼,适用本法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这表明,在中国大陆的民事诉讼中,台湾居民参照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处理。
司法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指出,“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台湾地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台民商事案件”,这意味着涉及台湾居民的民商事案件,内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送达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对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应遵循涉外民事诉讼送达规则,确保诉讼程序公正合法。
证据规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中,对于台湾地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在大陆申请认可和执行时,亦需遵照涉外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
法律适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相关规定,涉台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一般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但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可能涉及最密切联系原则等国际私法基本原则。
总结:综上所述,中国大陆法律体系中,台湾居民在中国大陆参与民事诉讼时,确实视同涉外民事诉讼对待,从司法管辖、送达、证据使用到法律适用等方面均遵循相应的涉外程序与规则。同时,这也体现了大陆法律对台湾同胞权益保障的重视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