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关于涉外诉讼案件在中国法院立案的具体程序,希望了解详细的步骤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作为一名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解析涉外诉讼案件立案程序:
提交起诉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涉外诉讼中,起诉状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等。
确定管辖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涉外民事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但根据第二百三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涉外民事诉讼中的送达,依照国际条约的规定;没有适用的国际条约的,可以依照互惠原则进行。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
期限与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不受限制。此外,涉外诉讼的诉讼费用缴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特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还设定了涉外诉讼的一些特殊规定,如第二百六十条关于外国法律的查明和适用,以及第二百六十五条关于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
综上所述,涉外诉讼案件的立案程序涉及多个环节,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程序合法有效。当事人在处理涉外诉讼时,应充分了解并运用这些法律规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