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关于苏州地区涉外诉讼离婚案件中如何撰写答辩状的问题。以下是针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明确答辩状的基本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答辩状应当载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此外,还应包括答辩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针对性地回应原告的诉讼请求:在答辩状中,需要对原告提出的每一项诉讼请求进行逐一回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0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此,在答辩时,不仅要反驳对方的不实指控,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
考虑涉外因素的影响:鉴于案件涉及国际元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7条规定,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这意味着,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苏州法院将依据中国的法律来审理案件。同时,还需注意不同国家或地区对于婚姻家庭法律的不同规定,确保答辩内容符合双方所在国的法律规定。
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撰写答辩状时,除了回应对方的诉求外,还应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例如,如果认为对方有过错导致婚姻破裂,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需明确提出抚养权及探视权的具体安排。这些内容都应在答辩状中清晰表达,并提供相关证据。
遵守程序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6条,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提交,应及时向法院申请并说明理由。此外,答辩状提交后,法院会在合理期限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确保双方都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后续的庭审活动。
综上所述,撰写涉外诉讼离婚答辩状时,应全面考虑案件的特殊性质,准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有效地应对苏州地区的涉外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