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要了解涉外企业在华诉讼时法院如何确定管辖权的问题,并希望获得详细的法律依据。
针对这一问题,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以下几点是确定涉外企业诉讼管辖的关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5条,如果涉外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营业所,或者合同在中国签订或履行,则由被告住所地、营业所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履行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涉外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599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同一司法解释第600条指出,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涉及知识产权的涉外案件,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或专门法院管辖。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于特定类型的涉外民事关系提供了更为细致的管辖规则,例如该法第18条就规定了涉外合同适用的法律以及相关争议解决机制。
综上所述,涉外企业的诉讼管辖主要取决于案件性质及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并受到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企业应充分考虑上述法律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