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受益人享有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家庭成员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因此,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作为保险受益人有权主张分割该共同财产。
二、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及其利息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对于保险公司在赔付过程中应得的保险费及其利息,夫妻双方有权主张归属。
三、保险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如果发生保险合同纠纷,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将案件提交至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四、离婚时保险赔偿归属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帮助其维持生计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因此,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确实面临经济困难,他有权请求法院判定保险赔偿归属于自己。
五、遗产分配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用于教育、养老等公益事业。”因此,夫妻双方在分割遗产时,也可以选择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用于慈善等公益事业。
总结::在分摊保险赔偿的过程中,夫妻双方有权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以及法律规定,合理地分配保险赔偿的归属。同时,夫妻双方也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相关事项,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