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寿险的主要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二、在保险人的死亡期间,受益人有权随时要求领取保险金,但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和程序。这符合《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投保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追回已交保险费。”因此,在寿险中,受益人在获得保险金之前,可以随时请求领取。
三、在保险人死亡之后,如果受益人没有给付保险金,那么保险公司的债权将无法得到清偿。这是因为,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因第三者的行为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自负责任,不能因为保险人的损失而减轻其赔偿责任。”
四、此外,《保险法》还规定了对于丧失部分或者全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益人的保障措施。具体来说,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保险合同应由他们订立;对他们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保险合同应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订立。”因此,对于丧失部分或者全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益人,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否接受其财产为保险金,并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的保障措施。
五、总的来说,寿险中的受益人权益主要包括随时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可以申请清偿债权的权利以及在失去部分或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时获得保护的权利。这些权利都必须基于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法律规定,并且必须在合适的程序和条件下才能行使。
总结:五、总的来说,寿险中的受益人权益主要包括随时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可以申请清偿债权的权利以及在失去部分或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时获得保护的权利。这些权利都必须基于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法律规定,并且必须在合适的程序和条件下才能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