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的保险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投资权: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分配其在保险合同中确定的投资收益。这是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
2. 提前终止权:如果受益人书面请求保险公司提前终止保险合同,并且被保险人在接到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同意,则保险公司应当承担提前终止保险合同的责任。
3. 遗产分割权: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有遗嘱或者协议指定其继承人的,可以将保险金分配给其指定的人。
4. 代位追偿权:如果受益人的保险事故导致了他人的财产损失,受益人有权向侵权方追偿。
5. 保险金的所有权变动权:如果受益人的死亡并未导致保险金的有效性丧失,但因为其他原因改变了保险金的所有权,例如受益人与遗产所有人签订了一份新的保险合同,使得原本属于受益人的保险金转移到了遗产所有人那里,那么受益人仍然有权要求恢复其原有的保险金所有权。
以上权利都是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来行使的。其中,投资权和遗产分割权是针对因保险事故引发的财产损失情况;提前终止权和代位追偿权则主要适用于有明确遗嘱或协议的情况;而所有者变更权则是针对保险金本身是否有效的问题。
总结:以上权利都是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来行使的。其中,投资权和遗产分割权是针对因保险事故引发的财产损失情况;提前终止权和代位追偿权则主要适用于有明确遗嘱或协议的情况;而所有者变更权则是针对保险金本身是否有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