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生斌的保险受益人是其妻子黄小琳。以下是五个方面的法律依据:
1. 离婚协议:林生斌与黄小琳于2017年9月30日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该协议明确约定了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以及抚养权归属问题。
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规定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黄小琳在林生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所有财产都应作为共同财产。
3. 子女的抚育费: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如果林生斌没有支付足够的抚育费,那么他的妻子黄小琳有权要求他支付。
4. 投资收益: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对另一方的投资收益享有权益。如果林生斌将保险金用于投资,并取得了相应的收益,那么这些收益就应该归属于黄小琳。
5. 遗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规定,遗嘱继承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顺序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总的来说,林生斌的保险受益人是其妻子黄小琳,因为他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了所有的财产,而且他们在离婚时达成了离婚协议,其中就明确了各自的财产分割问题。同时,他们也有孩子,因此他们的子女抚育费问题也应该得到考虑。此外,他们还将保险金用于投资,并取得了相应的收益,这部分收益应该属于黄小琳。
总结:总的来说,林生斌的保险受益人是其妻子黄小琳,因为他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了所有的财产,而且他们在离婚时达成了离婚协议,其中就明确了各自的财产分割问题。同时,他们也有孩子,因此他们的子女抚育费问题也应该得到考虑。此外,他们还将保险金用于投资,并取得了相应的收益,这部分收益应该属于黄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