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用户想知道香港对于律师的专业术语或称谓是什么,以及希望了解这方面的详细信息,包括可能涉及的法律依据和职业规范。
详细分析(以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
称谓:在 Hong Kong, 律师的专业称呼是 "Solicitor" 或者 " Barrister"。Solicitors 是初级律师,负责大部分日常法律事务,而 Barristers 则是高级律师,通常在法庭上代表客户出庭辩护。
法律地位:根据《法律执业条例》(Cap. 18) 第1条,香港的法律职业分为两类:律师(Barristers)和大律师(Solicitors)。大律师可以独立开业,而律师则需要加入律师会并成为其会员。
职业资格:成为律师需完成法学士学位,并通过专业资格考试,如法律专业资格考试(PQE)。Barristers 还需经过更严格的律师学院训练和考试,例如取得大律师资格(PQE)。
职业责任:律师必须遵守《律师行为守则》(Professional Conduct and Etiquette Rules),这些规则由香港律师会制定,旨在维护律师行业的道德标准和公众利益。
专业发展:律师需定期接受继续教育,以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香港律师会设有专业发展计划,确保律师始终符合行业标准。
总结:在港,律师分为Solicitor和Barrister,分别有各自的职责和资格要求,且都受《法律执业条例》及《律师行为守则》严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