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6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由法律确定。”这里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遗产没有明确指定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不久即丧失了对遗产的法定继承权,那么,遗嘱中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应当具备成为法定继承人的资格。
二、优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7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归该公民所有的部分,为该公民的遗产。”如果遗产在遗嘱中明确规定由特定的人或组织享有,并且他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和责任,那么他们的遗产就具有优先于其他继承人的特性。
三、时间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应当遵守下列原则:(一)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二)相互继承的部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三)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因此,在有明确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发生前完成遗产分割手续,如果没有明确的遗嘱,则应在继承发生后尽快处理遗产分割事宜。
四、瑕疵条款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遗嘱明确了法定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也可能存在一些瑕疵条款,导致法定继承人的权益受损。例如,遗嘱可以规定在遗嘱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哪一方承担,或者遗嘱可以包含无效的约定等。
五、证据裁判
如果遗嘱无法完全清晰地表达遗嘱人的意思,或者遗嘱被篡改或者伪造,那么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或者其他程序来确认遗嘱的有效性和继承人的权益。
在遗嘱中指定了特定的人或组织作为法定继承人,并且他们已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和责任,那么他们的遗产就应该具有优先性的特点。同时,遗嘱还应满足一定的生效条件,如遗嘱必须是在去世前作出并且没有遗漏任何内容等。此外,遗嘱中存在的瑕疵条款可能会损害到法定继承人的权益,因此,在遗嘱中也应注意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
总结:在遗嘱中指定了特定的人或组织作为法定继承人,并且他们已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和责任,那么他们的遗产就应该具有优先性的特点。同时,遗嘱还应满足一定的生效条件,如遗嘱必须是在去世前作出并且没有遗漏任何内容等。此外,遗嘱中存在的瑕疵条款可能会损害到法定继承人的权益,因此,在遗嘱中也应注意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