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原文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91条:“家庭应当树立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家庭成员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帮互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72条:“共同财产的分割,应照顾无过错方的生活需要。”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6条:“遗嘱应当由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书写。自然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自己书写。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a)遗嘱人的身份信息;(b)遗嘱的内容;(c)遗嘱的见证人和签名;(d)遗嘱的日期。”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93条:“遗产的分配,应当有利于保护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兼顾老年人、儿童、妇女以及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继承人的利益。”
1. 在我国,人身保险受益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与自己关系亲近或具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唯一受益人。
2. 如果一个保险受益人去世后没有指定其他继承人,那么该保险受益人的遗产将会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进行分配。
3. 遗产的分配需要考虑到各个继承人的权益,并尽量做到公平公正。
4. 最终的决定权在于每个保险受益人的个人意愿。
请注意,《民法典》对人身保险受益人的设定是基于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的考虑,旨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各地的人身保险受益人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总结:请注意,《民法典》对人身保险受益人的设定是基于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的考虑,旨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各地的人身保险受益人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