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况下的保险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险人指定:
1. 被保险人死亡或宣告死亡;
2. 有抚养关系的近亲属死亡;
3. 父母去世;
4. 养子女死亡;
5. 儿女死亡。
二、若被保险人在以上情况下指定了一位或多位保险受益人,那么该指定人就是保险受益人。在指定他人时,应遵循“死者姓名在前、近亲属姓名在后”的原则。
三、如果被保险人在没有指定保险受益人的前提下死亡,则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其个人储蓄作为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进行分配。其中,配偶、子女和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有遗嘱,依照遗嘱执行。
四、如果被保险人在指定保险受益人后死亡,那么该指定人将成为新的保险受益人。但在指定指定人之前,如果保险人在没有指定保险受益人的前提下死亡,其个人储蓄仍然属于遗产,按法律规定分配给法定继承人。
五、具体操作时,保险公司在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后,会将一部分保费转嫁给保险受益人。这部分保费通常会被用于支付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和投资收益等。因此,即使被保险人死亡或宣告死亡,保险公司也无法强制要求指定保险受益人来承担这部分费用。
总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被保险人在指定保险受益人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保险赔偿,但是在没有指定保险受益人的情况下,其个人储蓄仍属于遗产。保险公司在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后,会将一部分保费转嫁给保险受益人,即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死亡或宣告死亡后无法要求指定保险受益人来承担这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