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
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非法律规定应当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者共同所有的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该规定出自《婚姻法》第十七条。
2. 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如果一方的个人财产未明确表明为夫妻共同财产,则视为个人财产。该规定出自《婚姻法》第十八条。
二、债权债务
1. 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负有连带偿还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单独偿还全部债务。该规定出自《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2. 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是其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个人债务用于家庭生活,另一方有权要求清偿。该规定出自《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
三、抚养权
1.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子女享有平等的抚养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子女在日常生活、学习和精神上的照顾义务。因此,即使父母对子女没有直接血缘关系,也应履行抚养义务。该规定出自《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四、死亡赔偿金
1. 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亡后由相关责任人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根据受害人的年龄、性别、职业等因素确定。该规定出自《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
五、房产继承
1.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当继承发生时,遗产的归属都应遵循“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这意味着,如果没有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因此,在处理房产继承问题时,应首先看是否有遗嘱。如果有遗嘱,那么遗嘱优先;如果没有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该规定出自《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规定。
综上所述,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抚养权、死亡赔偿金和房产继承等问题,都应以《民法典》为主要依据。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以上规定,公平合理地处理这些问题。
总结:综上所述,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抚养权、死亡赔偿金和房产继承等问题,都应以《民法典》为主要依据。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以上规定,公平合理地处理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