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大利亚,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保险有受益人,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因意外事故而死亡,那么其近亲属(如配偶、子女和父母)有权获得赔偿。
1. 《澳大利亚保险法》第172条:“在意外事故中死亡的人有权按照本法的规定获得保险金。如果这个人是被保人的伴侣或者家人,则他们有权获得全部或部分保险金。”
2. 《澳大利亚保险法》第173条:“在意外事故中死亡的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如果这个人不是被保人的伴侣或者家人,则他必须首先向自己的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提出索赔。”
3. 《澳大利亚保险法》第174条:“在意外事故中死亡的人有权请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如果这个人不是被保人的伴侣或者家人,则他必须先向他的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提出索赔。”
4. 《澳大利亚保险法》第175条:“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并要求任何被保险人或者雇员承担因被保险人死亡产生的赔偿责任。”
5. 《澳大利亚保险法》第176条:“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并要求任何雇员或者其他雇佣关系方承担因被保险人死亡产生的赔偿责任。”
总的来说,虽然保险并没有明确规定保险有受益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有被保险人死亡的情况发生,其近亲属都有权获得保险金,甚至可以要求其他被保险人或者雇员承担责任。这主要是基于民法典中的“代位继承”原则,即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有权代替被保险人行使权利。
总结:总的来说,虽然保险并没有明确规定保险有受益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有被保险人死亡的情况发生,其近亲属都有权获得保险金,甚至可以要求其他被保险人或者雇员承担责任。这主要是基于民法典中的“代位继承”原则,即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有权代替被保险人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