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原则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确立的。”
二、遗嘱效力
《民法典》第1087条第一款规定:“自书遗嘱不得撤回;公证遗嘱未经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无效。”因此,如果孩子的受益人已经作出了一份经过公证的遗嘱,并且这个公证遗嘱是由家长亲自签字并且注明了孩子的受益人信息,那么这份遗嘱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三、监护权归属
根据《民法典》第39条第二款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对未成年人进行道德教育,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如果孩子的受益人在出生后被认定为孤儿或者无家庭抚养条件的,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由受益人作为孩子的监护人。
四、受益人的财产继承
《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款规定:“遗产包括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可以用于公益事业的财产。”因此,如果孩子没有留下明确的遗嘱,那么他的死亡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五、孩子的生活保障
《民法典》第1096条第一款规定:“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担任监护人。”如果孩子正在上学,他的生活保障将主要依赖于他的法定监护人。
综上所述,只要孩子的受益人作出了有效的遗嘱,并且这份遗嘱经过公证,并且在符合法定监护人资格的情况下,那么他就可以成为孩子的受益人,享受相关的权益。同时,由于孩子不是单独的个体,所以他对于其他家庭成员的权利也是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总结:综上所述,只要孩子的受益人作出了有效的遗嘱,并且这份遗嘱经过公证,并且在符合法定监护人资格的情况下,那么他就可以成为孩子的受益人,享受相关的权益。同时,由于孩子不是单独的个体,所以他对于其他家庭成员的权利也是享有平等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