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自由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1267条的规定:“设立遗嘱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立遗嘱人有遗嘱能力时,应当自书或者录音录像方式立遗嘱;无遗嘱能力或者遗嘱无效时,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受遗赠人有接受遗赠的权利。”这意味着如果在设立遗嘱过程中遇到困难,例如身体原因无法书写或录音录像,那么可以考虑口头遗嘱。
二、保护财产所有权
根据《民法典》第189条的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除非该方明确表示转移给对方,否则不得分割。”因此,在婚姻期间取得的所有财产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将其中的一部分财产分割出去。
三、保障子女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191条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父亲生活。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离婚后仍需履行。”因此,即使一方为了逃避抚养责任而选择离婚,另一方仍然有权要求子女归其抚养。
四、尊重老人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1083条的规定:“家庭中老年人的身体状况不佳,需要照顾时,子女和其他亲属应当尽到必要的照顾和帮助。”因此,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对于其能否享有其他人的照顾权起着重要的作用。
五、维护社会秩序
根据《民法典》第194条的规定:“遗嘱可以是有偿遗嘱,也可以是无偿遗嘱。有偿遗嘱,遗嘱人预先向受益人支付费用,然后将遗产作为条件赠与受益人。无偿遗嘱,遗嘱人不向受益人支付费用,然后将遗产赠与受益人。”
综上所述,虽然设立遗嘱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不能完全取代法律规定。同时,我们也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总结:综上所述,虽然设立遗嘱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不能完全取代法律规定。同时,我们也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