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确定权利:投保人在接受保险产品或服务时,其权利主要是选择保险公司和保险条款。根据《民法典》规定,投保人有权自主选择保险公司和保险条款,并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代表就某些问题作出明确、合理的答复。
2. 保护利益: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有权请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
3. 维护权益:投保人有权对保险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民法典》规定,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职责,保证保险标的的安全。
4. 被保险人的责任:被保险人在接受保险产品或服务时,有维护保险合同内容公平、公正、合理的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被保险人应对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内容负责。
5. 公平交易:保险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受到法律的保障。根据《民法典》规定,保险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投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选择保险公司和保险条款的权利、要求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代表就某些问题作出明确、合理的答复的权利、维护保险合同内容公平、公正、合理的权利、对保险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权利以及被保险人在接受保险产品或服务时,有维护保险合同内容公平、公正、合理的责任的权利。这些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一方都不能滥用这些权利。
总结:综上所述,投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选择保险公司和保险条款的权利、要求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代表就某些问题作出明确、合理的答复的权利、维护保险合同内容公平、公正、合理的权利、对保险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权利以及被保险人在接受保险产品或服务时,有维护保险合同内容公平、公正、合理的责任的权利。这些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一方都不能滥用这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