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
1. 债权人在民事活动中享有权利,因此保险受益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享有保险金支付的权利。
2. 保险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保险受益人享有的权利并非源于其自身的意志,而是由保险合同规定和约定的。
二、效力
1. 保险受益人享有的权利不受限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法律效力。
2. 对于保险受益人的权利,保险公司有义务予以保障。如果保险受益人因精神疾病导致无法正常行使权利或者履行义务,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保障性
1. 保险受益人在遭受保险合同所列明的风险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2. 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支付,旨在确保保险受益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能够得到必要的经济援助。
四、适格性
1. 保险受益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于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不能成为保险受益人。
2. 如果保险受益人无法独立生活或者没有收入来源,保险公司可能会对其做出解除保险合同的决定。
五、救济性
1. 保险受益人在遭受保险事故后,可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或者补偿。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或者补偿,他们还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进行救济。
综上所述,《民法典》规定,保险受益人享有权利,并受法律保护。同时,由于保险受益人具有一定的知识和能力,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他们的权利也应得到保障。如果保险受益人因为精神疾病导致无法正常行使权利或者履行义务,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结:综上所述,《民法典》规定,保险受益人享有权利,并受法律保护。同时,由于保险受益人具有一定的知识和能力,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他们的权利也应得到保障。如果保险受益人因为精神疾病导致无法正常行使权利或者履行义务,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