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为员工购买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或疾病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和经济保障。因此,公司的责任主体应该是全体员工。
2. 根据《民法典》规定,企业财产所有人是企业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因此,如果公司需要给员工购买保险,那么受益人应该是这个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3. 如果公司给员工购买了商业保险,那么受益人通常是员工。因为商业保险的受益人通常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保险公司支付的部分金额。在这个案例中,如果员工因工受伤,那么这部分赔偿应该直接转给员工作为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部分。
4. 在一些情况下,公司可能会为员工购买家庭保险。例如,如果员工的家庭成员因病去世,那么公司在支付了员工的医疗保险费用后,还可以向保险受益人支付一定的赔偿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完全承担全部责任,只是提供了一种补充性的保险方式。
5. 另外,如果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而为员工购买了商业保险,则需要遵守商业保险的相关条款,比如最低赔付额、等待期等。如果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事,可能会面临罚款或者其他法律责任。
总结::总的来说,公司为员工购买保险的责任主体应为企业全体员工,受益人通常是员工;商业保险的受益人通常是员工,而非企业;如果企业以盈利为目的,还需遵守商业保险的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