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1. 合同当事人:一方为投保人,另一方为被保险人。
2.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关系:保险公司承担保障责任的对象。
3. 保险对象: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二、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7条:“人身保险合同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并在投保人与保险人间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未建立保险合同关系,或者没有约定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或者保险责任的,保险合同无效。”
2. 《保险法》第19条:“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向保险人索赔的权利。”
3. 《保险法》第26条:“人寿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保险金额,在本法施行前已通过有关程序确定并开始实行。”
4. 《保险法》第28条:“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可以请求保险人豁免保险责任。”
1. 考虑保险人的主体资格和业务范围。
2. 根据被保险人的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合同。
3.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确保双方明确约定权利义务关系。
4.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履行通知义务,及时报告损失情况。
5. 在赔偿问题上,应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合理计算损失并给予适当补偿。
总结:5. 在赔偿问题上,应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合理计算损失并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