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主体资格与权利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839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没有离婚的一方仍然对家庭和子女有相应的责任和权利。
二、子女抚养权
根据《民法典》第1162条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抚养的,可协议轮流抚养;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和子女的生活习惯等综合因素判决。”因此,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问题,应当按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和子女的生活习惯等因素进行决定。
三、遗产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1172条的规定,“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的遗产,由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共同继承。其中,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父母是第三顺序继承人。”因此,如果夫妻一方去世,其遗产应当由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共同继承。
四、知识产权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1256条的规定,“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受法律保护。”因此,即使夫妻离婚,他们的姓名或商标也不应受到影响。
五、债权债务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1097条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一方对外借款,另一方未清偿的,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离婚时,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将按照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原则进行分割。
总结::总的来说,离婚对于夫妻双方来说,既是不幸也是解脱。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婚姻还是离婚,都需要考虑到许多复杂的问题,包括子女抚养权、遗产分配、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债权债务分割等。因此,无论是哪一方,在离婚前都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做好充足的准备。同时,这也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注意个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不熟悉法律而发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