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自然人的死亡应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依法主张丧葬费和抚恤金。因此,如果投保人在遭受意外伤害后不幸去世,保险公司有权在其近亲属或者关系密切的人中指定受益人。
二、优先权
《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兼顾被继承人的意愿和各方的利益。如果投保人在事故发生时,有其他人在场并愿意接受财产份额,那么在确定保险金分配比例时,保险公司可以考虑这些情况。
三、连带责任
《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投保人在遭受意外伤害后不幸去世,其监护人作为法定的受益人,在没有丧失能力的情况下,有权获得保险金。这是因为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伤害后,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四、时效性
《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因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应当先于遗产清偿。因此,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金可能包含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金的一部分,这部分赔偿金在理赔后会被用于偿还侵害保险人的债权,从而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其他利益。
五、公平性和合理性
《民法典》要求,保险金的支付必须遵循公平和合理的原则,不得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如果保险公司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而牺牲了投保人的利益,或者让投保人的亲属承担了一部分责任,这都是不公平和不合理的。
综上所述,虽然上述条款涉及到保险人身故受益人的设定问题,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有权在其近亲属或者关系密切的人中指定受益人,并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坚持公平和合理的原则,确保所有的利益得到妥善保障。
总结:综上所述,虽然上述条款涉及到保险人身故受益人的设定问题,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有权在其近亲属或者关系密切的人中指定受益人,并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坚持公平和合理的原则,确保所有的利益得到妥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