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保险理赔 > 问答详情

夫妻离婚保险 受益人更改?

用户:187****8906 丹凤县 2024-04-26 03:05 保险理赔 浏览量:32027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夫妻离婚保险中的受益人更改,涉及到保险合同的变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保险合同变更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接到通知后,可以解除合同,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受损失方有权要求保险人赔偿损失。”

二、夫妻离婚保险合同变更的流程

1. 夫妻离婚后,原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协商一致,向保险公司提出合同变更申请。

2. 保险公司接到变更申请后,应当对变更内容进行审核。如果变更内容涉及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责任范围等,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纳相应的保费。

3. 如果变更内容不涉及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责任范围等,保险公司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

三、夫妻离婚保险合同变更的效力

1. 自合同变更申请被保险公司受理之日起生效。

2. 合同变更后,投保人应当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保险费交纳义务。

3. 保险合同变更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四、夫妻离婚保险合同变更的注意事项

1. 变更内容应当在保险合同解除前提出,否则合同自合同解除之日起失效。

2. 变更内容涉及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责任范围等,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纳相应的保费。

3. 变更内容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并由投保人在变更后重新签名或者盖章。

4. 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不得与原合同内容相抵触,否则合同无效。

夫妻离婚保险合同变更需要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办理,涉及变更的内容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并由投保人在变更后重新签名或者盖章。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不得与原合同内容相抵触,否则合同无效。同时,投保人应当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保险费交纳义务。

总结:

夫妻离婚保险合同变更需要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办理,涉及变更的内容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并由投保人在变更后重新签名或者盖章。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不得与原合同内容相抵触,否则合同无效。同时,投保人应当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保险费交纳义务。

夫妻离婚保险 受益人更改?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
  • 服务地区:
  • 李慧敏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绿色产品认证、银行保函、私人律师
    服务地区:汕头市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
  • 李元喜 专职律师
    专注于企业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小巨人企业认定、行业特许经营与服务资质、工伤赔偿
    服务地区:珠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