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受益人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继承人,但不得指定第三人。那么,从五个方面详细分析保险受益人指定侄女的相关法律依据,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受益人指定侄女不违反《保险法》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受益人可以指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此情况下,侄女作为被保险人的近亲属,符合受益人的指定范围。
2. 受益人指定侄女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附条件的合同,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不得附条件。而受益人指定侄女显然不属于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范畴,因此不违反《合同法》的规定。
3. 受益人指定侄女符合《继承法》的规定。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法定代理人、遗嘱执行人等享有继承权的人,享有继承权。受益人指定侄女作为被保险人的近亲属,符合法定继承人的范畴。
4. 受益人指定侄女符合《民法典》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因此,受益人指定侄女作为被保险人的近亲属,符合代位继承人的范畴。
5. 受益人指定侄女符合《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根据该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指定的人选与保险人或者第三方订立合同,保险人或者第三方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受益人指定侄女作为被保险人的近亲属,符合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指定的人选与保险人或者第三方订立合同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险受益人指定侄女不违反《保险法》的规定,符合《合同法》、《继承法》、《民法典》和《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因此,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受益人指定侄女不违反《保险法》的规定,符合《合同法》、《继承法》、《民法典》和《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因此,在法律上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