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农村土地流转后房屋拆迁的赔偿权益归属及标准。
1. 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土地使用权通常不发生转移,仍归村集体所有,但农民享有承包经营权和居住权。
2. 房屋所有权:房屋属于农民个人财产,《物权法》第152条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因此,房屋拆迁补偿应归房屋所有人。
3. 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农村房屋拆迁参照此原则,由地方制定具体标准。
4. 流转影响:若土地流转协议中明确约定房屋拆迁补偿权益分配,按协议执行。否则,补偿权益一般归属于原房屋所有人,除非有特殊政策规定。
5. 法律救济:若权益受损,可依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合法权益。
总结::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房屋拆迁赔偿主要涉及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以及补偿标准等问题。权益归属一般遵循“房随地走”的原则,即房屋补偿归房屋所有人,土地补偿归村集体。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土地流转协议、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进行判断。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