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平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意味着肥东县的土地拆迁必须遵循这一原则,确保农民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
2. 合法程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进行公告,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公众的意见。这要求肥东县在拆迁过程中,需公开透明,尊重并听取农民的意愿。
3. 住宅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对于肥东县的农民来说,他们有权选择合适的安置方式,政府应提供相应保障。
4. 土地用途变更:《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肥东县的土地拆迁后,新的土地使用必须符合规划,不得随意改变土地性质,否则违法。
5. 争议解决:若出现补偿争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被拆迁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肥东县的农民在遭遇不公平待遇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总结::肥东县的土地拆迁工作应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确保公平补偿,合法程序,合理安置,合规使用土地,并提供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