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岳阳县土地征收补偿与拆迁过程中的权益保障、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程序合法性以及纠纷解决途径。
1. 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补偿应公平合理,不得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2. 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3. 程序合法:《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前需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意见,且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告期和决定征收后抢栽抢建,否则不予补偿。
4. 权益保障:《土地管理法》规定,对土地补偿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法》第九条指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5. 纠纷解决:若对补偿安置有争议,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在岳阳县的土地征收与拆迁中,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程序合法性以及权益保护是关键点。如有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途径寻求公正解决。务必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