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后山村拆迁的土地补偿及启动时间。
1: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村民对土地有使用权,政府在拆迁时需依法进行补偿。
2:征收程序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
3:启动时间具体启动时间需依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4:信息公开透明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部门应对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如拆迁计划、补偿标准等进行公开,确保公众知情权。
5:权益保障与纠纷解决若村民对补偿或启动时间有异议,可依据《行政复议法》或《行政诉讼法》寻求法律救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后山村拆迁的土地补偿将在符合法定程序,充分尊重并保护村民权益的前提下进行,具体启动时间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透明地向村民公布。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